職業移民申請中的誤區
在和申請職業移民的客人接觸中經常發現很多人有一種錯誤觀念﹕即移民簽証 (勞工卡﹐ 傑出人才﹐ 傑出研究人員﹐國家利益豁免﹐等等) 必須要在拿到H-1B以後才能申請。這是不對的。上述移民簽証和 H﹐L﹐O﹐P 等非移民簽証是兩種不同的簽証類別﹐ 適用不同的申請程序。
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申請移民簽証。例如﹐ 一個傑出的中國音樂家可以人在中國委託美國律師直接申請傑出人才﹐待申請批准後通過美國駐廣州領事館取得簽証﹐入境美國時即可取得綠卡。所以移民簽証與非移民簽証 在某種程度上是不相關的。當然﹐如果人在美國﹐則需要在遞交職業移民簽証申請時和等待期間保持自己合法的非移民身份。
因為以前觀念模糊而耽誤移民簽証, 澄清了這個概念後﹐申請的人可加快提交移民簽証 申請的步伐。有人預計經濟會繼續衰退 (失業率已達或超過9%)﹐美國勞工部的壓力非常大﹐勞工卡申請會非常艱難。 但 傑出人才﹐ 傑出研究人員﹐國家利益豁免, 以及跨國公司經理申請綠卡 等等移民簽証則不會受太大影響。希望有志申請移民簽証的朋友利用這個時機加快提交移民簽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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